时间:2024-10-26 14:00:59
dip与drg支付的区别
DIP与DRG支付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分类规则侧重点不同:DRG以疾病诊断为核心,将相似病例纳入一个组管理,原则上分组不超过1000组,优点是便于比较管理,缺点是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而DIP强调主要诊断和主要诊疗方式的一对一匹配,病种数量可达几万到几十万,优点是操作更简便,缺点是主要基于数据匹配,缺少临床上对于主要诊断选择合理性以及诊断与诊疗方式匹配性的判断,对编码高套、错填、漏填等行为的监管难度加大。
2. 支付方式不同:DRG支付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而DIP支付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
尽管DIP与DRG支付在分类规则和支付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有助于降低医保基金运行风险,提高医保基金的运行效率,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评估和监管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