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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机构

时间:2024-07-03 19:00:55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矿井 安全 监控系统 安全 监控 管理 机构和职责

一. 由总 工程师 负责对 安全 监控系统进行全面 管理 ,成立监测监控中心,并配备足够的(通风 安全 )监测工。

二.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矿井瓦斯灾害预防的重要设施之一,系统涉及通风、监测监控、 煤矿 电气等多个专业领域,监测监控中心是安全监控系统的主要施工 管理 部门,生产科、安检科、机电科等单位对监测监控系统负有共同 管理 的责任。

三. (通风安全)监测工必须经上级资质单位或部门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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